哪吒汽车起诉《哪吒2》索赔500万?官方回应:均属捏造

据第一财经报道,2月24日,哪吒汽车法务部发布声明称,从未对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电影出品方提起过诉讼。网络传播的“哪吒汽车起诉哪吒电影”“哪吒汽车向哪吒电影索赔500万”等消息均属捏造。

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,网上哪吒汽车起诉哪吒电影出品方的消息来源是一纸商标文书。天眼查信息显示,上述商标文书在2024年11月22日公布,内容显示,哪吒汽车的运营实体公司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合众汽车”)在2023年09月04日对第40241334号“魔童哪吒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,而该商标的申请方正是《哪吒2》电影出品方之一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光线传媒”)。

哪吒汽车方面认为,光线传媒申请的“魔童哪吒”商标与其此前注册的商标“哪吒”“NETA”等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而光线传媒方面认为,“哪吒”是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名称,非哪吒汽车独创,光线传媒注册争议商标合理合法。

最终法院认为,哪吒汽车的“哪吒”商标和电影《哪吒》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,本案尚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带有欺骗性,易使公众产生误认,因此驳回了哪吒汽车的申请。

在该商标文书中,并未提到“索赔500万”“起诉”等字眼,这是一起关于商标申请争议的裁定。

而且,记者注意到,哪吒汽车和光线传媒在此前也曾因多个商标的注册产生了争议,包括“魔小童”“哪吒大魔童”“哪吒小魔童”“哪吒魔小童”等。

来源:第一财经

修改于 2025-02-25 02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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